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护理学院

关于实施《师德师风评价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
各党支部、部门、教研室:

    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,进一步推进护理学院师德师风建设,更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结合护理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请遵照执行。

附件:《护理学院师德师风评价办法》

护理学院党总支 护理学院

2021年12月31日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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